案例二、請求離婚等案件

發佈日期:2021/09/24

本案當事人因有遭受到肢體及精神家庭暴力之情事,委請本事務所提告離婚,經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當事人並一併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對方應給付扶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