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十二、離婚等事件

發佈日期:2024/04/26

本件當事人主張對造婚後情緒控管能力欠佳,屢次當著未成年子女、當事人家人面前對當事人咆哮怒吼,亦屢次無端揣測當事人有不尋常交友之情事,並禁止當事人與異性友人之聯絡,侵害當事人意思自由及社交生活甚鉅造成原告精神痛苦等情事,委請本事務所提告離婚,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