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六、離婚事件

發佈日期:2023/08/17

本件當事人主張對造婚後因酗酒致情緒不穩,甚至多次涉犯公共危險遭判決在案,且對造無故懷疑當事人外遇及經常辱罵毆打家暴當事人等情事,委請本事務所提告離婚、子女監護權及扶養費,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