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二、離婚等(含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扶養費等)事件

發佈日期:2023/08/07

本件當事人主張對造婚後嫌棄當事人賺錢較少且對子女採打罵的教養方式發生衍生家暴行為等情,委請本事務所提告離婚、子女監護權及扶養費,經法院調解成立離婚、共同監護擔任主要照顧者及扶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