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租賃、投資、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優先承買權爭議、共有物分割、確認界址、拆屋還地、袋地通行權、塗銷未定期限之地上權、預售屋買買、仲介糾紛、成屋或土地買賣糾紛、耕地三七五之租佃爭議等案件之協調及訴訟程序之代理或契約撰擬。